文章来源:晴报 - 中大医说 24/11/2021
莫迪麟博士
香港中文大学中医学院博士后研究员、注册中医师
古代太医局之舞弊
中草药品种繁多,一味中药,中国药典记载可能有多个基源,而且只凭外观,外行人难以分辨到,会认为都是一堆草叶树枝。中药的鉴定,需要依靠专业的中药专业人员。古代的医药局,药材都有专门的官员把关,但由于药材卖买是盘大生意,难免有人徇私舞弊。
据宋代沈括记载,当时有官员私下与药商私相授受,以「樟脑易片脑」、「台附易川附」,以普通药材替换成上等药材,以赚取差价。宋代俞文豹更记载了宋代惠民局及太医局,有官员以「药材贵而药价廉」,即用政府之钱高价收购药商药材,然后低价卖给其他药商,将治病之药材,当是货物般炒卖,受害的当然是老百姓。甚至因为官方将贵重药材价格炒高,不少市民铤而走险寻求贵重药材而牟利,《闲燕常谈》就记载了有百姓乱屠牛以取牛黄作贩卖之用。因此当时民间有种说法,称宋代的「惠民局」为「惠官局」;「和剂局」为「和吏局」,讽刺官方医药局的不良风气。
宋代政府为了整顿医药局之风气,设立了多种政策,例如宋隆兴元年间,政府整顿所有珍贵药材,知情人士若发现官员舞弊,私下卖买或炒作,可向非医药局检举。又在宋咸淳年间,独立设置医学提举司,专门辨验药材,防止有人以高价赚入劣质药材的情况。虽然情况有所改善,但将药材炒作卖买的风气,依然难以杜绝。
药材是为了治病,虽然有时农田失收,会令药材价格浮动,但是总不能常常令市民服食「天价药材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