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来源:晴报专栏 - 中大医说 27/09/2018
吴梓新博士
香港中文大学中医学院高级讲师、注册中医师
是药三分毒
2018/09/27
庄子曰︰「通天下一气耳」,天地之间无不由气所化生,又因阴阳禀受之不同而有各自的呈现和偏性。中医以此角度认识自然之物,并在数千年间累积利用自然产物的偏性以纠正人体阴阳状态的经验,形成了中药学丰富的理论体系。
根据中药药性理论,药物必有其偏性,正如清代名医徐灵胎云︰「凡药之用,或取其气,或取其味……各以其所偏胜而即资之疗疾」。如受寒时用药性辛温的生姜以散寒,广东人饮用凉茶以清热等,都是运用药性治病的例子。但有利必有其弊,药物如不按医理运用,其偏性又可以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。古人很早便认识到这点,在《周礼》中记述︰「医师聚毒药以共医事」,又有谓「是药三分毒」,都是说明医师手中的药在本质上也可以是害人之毒,其关键在于是否运用得宜。
今时之人或许会认为中药因来自于天然,性质温和,所以多用无害,甚至不考虑个人体质,长期服中药「补品」以为能延年益寿。固然天然之物有较平和者,好像我们日常食用的五谷、果菜、禽畜等,但亦有进食过多而致病的情况,如多吃荔枝后容易咽痛,多吃西瓜作泄泻等。更何况是具有大小不同偏性的药物?
《内经》云︰「圣人之所以全民生也,五榖为养,五果为助,五畜为益,五菜为充,而毒药则以之攻邪。故虽甘草、人参,误用致害,皆毒药之类也」;又云︰「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无毒治病,十去其九。谷肉果菜,食养尽之。无使过之,伤其正也」。说明养生当以日常食物为主,而非治病之药,使用具偏性的药物时更应小心,以免误服伤正,得不偿失。
(以上为香港中文大学中医学院20周年院庆科普文章系列)